记者 孙琴霞
云南网讯 天气预报怎么又不准了?其实有很大一部分网络上广泛传播的天气信息都并非气象部门官方发布。昨日,昆明市气象局发布《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出现编造或传播虚假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情况,将受到处罚。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遇到灾害性天气时,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通过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统一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不得擅自更改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气象信息。如果出现编造或传播虚假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况,将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6月13日下午两点,昆明市气象局将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在召开听证会前,还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http://ygzf.yn.gov.cn/tingzheng/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出修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