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肥佬黎”黎智英出售香港、台灣《壹週刊》業務的如意算盤打不響之餘,或會惹上官非!壹傳媒在2月2日發通告指,因未收到本地商人黃浩承諾支付的資金,故終止交易。黃浩則在昨午發聲明反擊,稱對壹傳媒單方面終止交易感遺憾,並已入稟法院狀告壹傳媒單方面毀約行為,並要求壹傳媒賠償損失。
據入稟狀顯示,黃浩透過GOSSIP DAILY LIMITED入稟高等法院,控告NEXT MEDIA MAGAZINES LIMITED(壹週刊)、IDEAL VEGAS LIMITED及NEXT DIGITAL LIMITED(壹傳媒),在出售香港、台灣的《壹週刊》業務一事上,作出單方面違約行為。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各被告須把去年8月25日支付的保證金交還給原告。
黃浩昨午6時亦發出聲明,聲明表示,從去年7月第一次付款已出現賣方收款問題,代表賣方的律師樓也不願意代收款項。
聲明續指,因賣方繼續出現多次收款問題,買方過去半年已經多次用不同的方法付了近億港元給賣方,而且有單有據。
在1月2日深夜,買賣雙方在各自律師在場同意下,向銀行發出付款指令並完成與匯款銀行的電話確認為基礎,完成香港部分的交易。在1月3日,賣方收到買家所提供的相關證明後,正式通過聯交所發出公告,宣佈完成香港部分交易及買方已經支付相關款項。
聲明說,惟賣方在2月1日換上新管理層後,隨即在2月2日發出公告,無理聲稱交易未完成,令買方實在無所適從。聲明續指,買方付出了7個月的努力及近億港元,現唯有透過法律途徑,盡快取回公道公義。
另外,據《都市日報》報道,黃浩除入稟控告壹傳媒單方面毀約外,亦控告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一則在2017年12月28日的網上報道,其報道標題為康宏曾向黃浩借出1億元,內容失實兼含誹謗成分。
黃浩表示,有關報道影響他的聲譽,要求被告賠償及停止再發佈相關新聞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