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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婚女隐瞒婚史与男子"相亲" 多次骗取财物"露陷"

    时间:2017-07-21  来源:  作者:

    广西新闻网贵港7月21日讯(通讯员 周游 陆军亮)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一名妇女,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假意与一男子结婚,获取其信任骗取钱财。7月19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覃某以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依法返还赃款2000元给被害人梁某某。

    2016年10月,覃某通过媒婆韦某某(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梁某某。随后,覃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开始与梁某某进行相亲,并且假意与梁某某结婚,先后多次骗取了梁某某共计5000元现金和1条金手链等财物。最后被梁某某的家属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被告人覃某家属已代其退赔被害人梁某某488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覃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覃某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覃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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