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4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并银罚字〔2017〕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中的欠交存款准备金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2946.77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8日。
处罚信息截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清徐惠民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批准,由包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和最大股东,联合数名清徐当地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地为太原市清徐县,是太原市第一家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