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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博实股份发布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时间:2017-05-16 10:43: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16日讯 博实股份今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春钢先生的通知,王春钢先生于2017年5月15日收市后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800,000股分别转让给贾冬梅女士1,183,200股、转让给邓明承先生1,616,800股,贾冬梅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配偶,邓明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喜军先生之子。

    公告称王春钢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称截至本公告之日,王春钢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公告显示股东邓喜军先生、张玉春先生、王永洁女士、王春钢先生四人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本次减持前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76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1%,本次减持后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96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王春钢先生上述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定的情况。经了解,贾冬梅女士、邓明承先生无短期出售本次购入股票意图。

    另据了解,今年1月份,博实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邓喜军先生的通知,邓喜军先生分别于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03,832股转让给其配偶贾冬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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