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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多项违规被罚款25万元

    时间:2017-04-26 16:1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4月26日讯 4月4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运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运银监罚决字〔2017〕8号”、“运银监罚决字〔2017〕9号”、“运银监罚决字〔20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出租同业账户等问题,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

    资料显示,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安庆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发放借名贷款、出租同业账户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牟取不当收入”。

    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43万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安庆华在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借名贷款、出租同业账户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牟取不当收入一案负直接责任,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其作出“取消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两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石青刚在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管同业业务期间,对该行出租同业账户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牟取不当收入一案负直接责任,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 “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李小勇在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管财务期间,对该行出租同业账户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牟取不当收入一案负直接责任,运城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 “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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