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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庆义因违法买卖股票被罚没约1.4亿元 曾为证券从业人员

    时间:2017-07-06 11:1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7月6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7〕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林庆义因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被罚没约1.4亿元人民币。

    经查,林庆义于2001年5月9日至2009年7月23日期间,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为证券从业人员。林庆义与姜某系朋友关系。2004年7月9日至2009年6月8日期间,林庆义操作姜某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累计交易股票154只,买入金额为5,079,233,979.67元,卖出金额为5,162,722,415.61元,共获利70,653,391.23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林庆义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林庆义违法所得70,653,391.23元,并处以70,653,391.23元罚款,合计被罚没约1.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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