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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类消费投诉上升 工商提醒出游要多注意慎选择

    时间:2017-07-07 15:23: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消费者李先生于2017年2月份在某旅游公司实体门店报名参团欧洲3国游,旅游团费20000元,计划4月份出行。但在李先生交付全款十多天后,旅游公司才告知李先生该旅游团无法成行。且商家未按合同约定5日内退款,还以各种理由推诿。

    消费者王女士由于平日喜欢网购,因此在选择旅游产品时直接在网上销售平台订购了台湾8日环岛游,结果订的是甲公司,实际却是乙公司来服务,王女士投诉该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赵女士准备去马尔代夫旅游,由于该条线路旅游费用偏高,赵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旅行社的销售,给了十分优惠的价格,费用直接通过微信转入该名销售个人账户,未签订合同,也未索要任何凭证,结果在旅游过程中回程机票出现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由于缺少消费凭证,赵女士维权困难。

    上述都是顺义工商分局近期收到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据该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数据显示,目前旅游类消费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随着高考结束及暑假临近,旅游市场即将迎来新一轮的高潮,顺义工商分局在此做出以下四点消费提示:

    1、跟团出游多注意。游客跟团出游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注意查看旅行社的许可经营证和营业执照,包括经营范围、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否一致等,不要参加无资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与旅行社要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注意核对合同签订方名称是否和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对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旅游团款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公司账号,交付团款后,切记索要相关票据,对于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团要谨慎选择,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要及时收集相关违约或违法违规证据材料。

    2、网上报名需谨慎。首先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看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再次看主页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3、出境旅游慎选择。选择出境旅游时,要查看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是否有“出境旅游”字样;有些线路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在交纳出境游押金时,一定要向组团旅行社的公司账户支付,不要支付给个人账户,并在旅游合同中约定押金退还事宜;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时,应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旅游购物要理性。首先在选择旅游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还需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等内容,不要轻信旅游从业人员的低价团费宣传;其次消费者对于购物和另行付费活动的安排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看、多想、多问,对不征得消费者同意收取旅游附加费等不合理费用的应当明确拒绝。最后在旅游过程中理性消费,尽量不购买质次价高的保健品、玉器等自身不需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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