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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申请贷款 太平财产湖南分公司被罚30万

    时间:2017-07-12 14:1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7月12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湖南保监局发布“湘保监罚〔2017〕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规被罚30万元。

    信息显示,经查,2011版和2014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无恙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二条均记载:“凡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单号63200113620140003260等“贷款人无恙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的被保险人均向自然人借款,并未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无恙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1版和2014版第二条不符。

    湖南保监局认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罚款30万元。

    同时,中国保监会湖南保监局发布“湘保监罚〔2017〕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胡磊作为时任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核保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对胡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中国保监会湖南保监局发布“湘保监罚〔201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杨彦军作为时任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财产险部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湖南保监局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杨彦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作出以上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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