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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法院近5年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785件

    时间:2017-09-19 15:25:43  来源:东方网  作者:毛丽君

    图片说明: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情况。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9月19日报道: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金融(以下统称涉外商事)案件4785件,审结4732件,案件收结总体均衡,呈现出“三多”趋势。这是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4785件,案件收结总体均衡,反映出上海涉外商事交易秩序较为稳定,市场规则及法律解决争端的可预期性较明晰,公开、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显现。

    分析显示,该类案件呈现出“三多”趋势。首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案件逐年增多,2012年至2016年,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共计3138件,占比66%。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日本、巴基斯坦、以色列、英属维尔京群岛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国家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及东欧地区,这与上海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呈正相关关系。

    其次,新类型纠纷逐年增多,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涉外服务种类日益多样,除传统的理财、法律服务外,其他如演出、居间、建筑设计、安保、海上护航等涉外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多。

    同时,大标的案件增长明显,2016年上海法院涉外商事收案标的总金额为85.52亿元,五年来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560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在一起上海高院审理的巴伦世界有限公司等诉上海精文北区置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件标的额高达29亿元。

    面对纷繁复杂的商事纠纷,仅仅依靠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为此,上海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商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近年来,上海高院不断加快推进与行政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仲裁机构、专业调解组织的合作机制建设,建立联动机制。

    比如,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上海分会签署《关于规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委托调解的会议纪要》,建立起委托该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节涉外商事案件的工作机制;与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签署《关于加强上海侨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商事审判和行政协调合作机制的座谈会纪要》,开拓了涉侨民商事纠纷委托侨办调解的新渠道;与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签署《加强涉台民商事纠纷化解和协调工作机制建设意见》,确立了定期沟通、诉调对接以及市台办协同法院做好涉台案件调处工作等新机制。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对仲裁协议、仲裁裁决效力进行认真审理,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支持仲裁事业的发展创新和国际化发展。据统计,5年来,上海法院共审结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87件(不含执行):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案件22件,其中,确认协议有效14件,当事人撤回申请6件,确认协议无效2件,占比0.09%;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案件57件,其中,驳回当事人撤裁申请48件,当事人撤回申请9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域外仲裁裁决案件8件,均支持了当事人的申请,对涉案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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