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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燎原双语学校被指强收课间点心费 学校否认

    时间:2018-05-10 15:26:32  来源:解放网  作者:李东华

    “一个学期2403元的餐费中,有890元是课间点心费;如果学生不愿吃课间点心的话,需要医院出具相关证明。”近日,上海燎原双语学校一名学生家长反映,他至今都无法搞清楚,学校要求开具的相关证明,究竟是一份什么样的证明?

    因为学校要求模糊不清,有一名家长请医生给孩子开了一份“厌食症”证明,交给学校,但至今依然没有收到学校关于课间点心费的退费。

    更令家长们感到纳闷的是,从2009年开始,上海就明文规定,取消了“课间点心”费用。

    学生吃完点心就不想吃午饭了

    家长A的小孩就读于闵行区平阳路150号的上海燎原双语学校,小学二年级,走读生。自孩子入校以来,学校留给A的印象,无论是在教学,还是管理等方面都还不错。唯一让她纠结的是,学校要求小孩每天上午、下午要吃课间点心,但孩子并不想吃。

    A说:“一年级刚进校的时候,对情况还不是太清楚,所以当时校方在收取餐费时,一个学期的费用有2000多元,包括了午餐及课间时间会提供一些点心及小水果。看到其他家长都交了,我们也就交了。但时间一长,发现孩子几乎每天都把这些课间发的点心带回家了。”

    为什么没吃?孩子告诉妈妈,“吃完这些,中午就不想吃饭,而且太甜了,不好吃”。

    A发现学校课间发的点心大多是甜甜圈、原味小蛋糕、小饼干等。课间点心的时间离午餐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如果吃了点心确实会影响到吃午餐。

    当A将孩子对课间点心的看法发布在家长微信群后,有超过半数的家长明确表示,自家的孩子也不喜欢课间点心,也都认为确实没有吃的必要。

    另一名学生家长Y介绍,这些点心小朋友经常带回来,上面好像没有任何生产商的名字,而且包装看起来有些粗糙:“有好几次,我到班级里面,看到教室后面的垃圾箱里全是小朋友丢掉的点心。”

    在A提供的家长群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新学期开始后,在今年3月初,家委会成员曾对此进行过问询统计,全班有25名学生,其中13名学生家长表示“不吃”课间点心。

    家长退费需要出具医院证明

    按学校的规定,二年级的餐费为2403元一学期。据A介绍,当时家委会的家长曾表示,学校老师称,2403元餐费中1513元是午餐费用,890元是课间点心费用。因为这学期的课时日刚好有89天,等于课间点心费每人每天就要10元。

    不吃课间点心,是不是就不用交这部分费用了呢?令A没有想到的是,校方表示,餐费2403元必须全额交付,有关课间点心的费用需另行申请退费。对此,许多家长虽然心里有想法,但绝大部分还是选择了妥协,足额交付了2403元餐费。

    喜欢较真的A仅往银行卡里存进了1513元餐费,却发现因为餐费不足额,对方未予扣款。“从开学到现在,虽然对方午餐费用没扣,而且也正常让小朋友就餐。但这个事总感觉不对,总要有个说法吧。”A就此事多次与校方进行沟通,但得到的回复是,必须先交,然后再申请退款,申请退款时还需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A说:“这个医院证明,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开,难道我家孩子没有病,还要叫医院做假,证明孩子有病吗?”

    学生家长D、C也向记者证实,想退点心费有点难。D说:“先不说医院的证明能不能开得出来。退一万步来讲,消费这事总应该是自愿原则吧,对方这是在故意设置门槛,强制消费。”

    Y向记者提供了以前交付相关费用时,对方出据的收据:收据上明确注明,项目为“餐费、点心”,收款单位为校方指定的餐饮单位“上海绿捷快餐”。

    “当时学校是很爽快地表示,可以退这部分费用,后来真的到要退时,又要出具医院证明了。”上个月Y正好带小孩去医院看病,想起学校需要的这个证明,当时厚着脸皮叫医生开了个“厌食症”的证明,证明也交给了学校,但依然没有收到相关退费。

    A说:“几天前,有家长还在与校方进行沟通,当时校领导就拿着这个‘厌食症’证明来给家长看,说没类似的证明,校董事会无法通过。”

    校方从没收取“课间点心”费用

    上海燎原双语学校的课间点心费用,收取得是否有依据呢?为何申请退费还需要医院证明呢?

    昨天,记者联系到上海燎原双语学校相关负责人。在记者表明来意后,该负责人首先表明了校方的三个观点,其一,学校从来没收取“课间点心”费用,收的只是午餐费;其二,点心及水果是学校免费赠送给学生的;其三,学校没有说过退费需要开医院证明。

    随后,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多份统计材料,一份是家委会关于相关餐费收取的会议记要,一份是校方有关点心、水果需求的家长统计表格,数据显示97%以上的家长有点心、水果需求。

    记者:如果点心及水果是免费赠送,为何老师与家长沟通时解释,费用是分开计算的?

    学校:这可能是老师在理解上出错,所以跟家长沟通时也产生了错误。

    记者:2403元如果都是午餐费,小学生每人每餐费用达到了27元,远超每人每餐12元的相关收费标准,校方知道吗?

    学校:我们学校分住校生和走读生,所以在就餐上对营养要求更高,费用会高出一些。为了统一管理,所以走读生与住校生的收费上参照统一标准。

    记者:有关医院证明的事情,学校负责人在与家长的沟通过程中多次提到,为何现在否认这一说法?

    学校:学校没有提过需医院开具证明的说法,也没有下发过任何类似的书面通知。

    市教委早已明文规定取消“点心费”

    昨天,记者联系到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课间点心的回应是: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过有关通知,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需要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目前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有: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和校车费。其中,课外教育活动费在学期结束时结算,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与此同时,学生奶、课间点心和初三毕业生体检费则被取消。该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也按照执行。

    市教委工作人员还解释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代办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侵害学生利益。

    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记者同时还查找到了一份2013年7月开始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在通知的附件中列举了5项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其中,餐费一项,每生每餐12元,并注明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市教委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费用是指最高费用,目前没有新的标准出台,依然参照2013年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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