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上海新闻 > 应急三方通话装置“形同虚设” 物业辩解:人手不够
  • 应急三方通话装置“形同虚设” 物业辩解:人手不够

    时间:2017-07-06 22:00:43  来源:东方网  作者:程琦

    东方网记者程琦7月6日报道:被困小区电梯,电梯内无信号;按紧急呼叫按钮,按钮已坏;拨打内部通过系统,忙音无人接听……为检验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电梯“困人”后的应急响应能力,今天上海市质监局在上海全市开展电梯困人应急响应大检查,不过,情况并不令人满意,一上午就发现两个小区的应急三方装置无法拨通的现象。

    上海市质监局表示,夏季电梯故障高发,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自查应急救援体系,使用管理单位5分钟内通知维保单位采取救援措施,维保单位应30分钟内解救被困人员。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了静安区西藏北路1308弄和玉苑小区,在小区的5号楼,检查人员现场模拟应急状况,按下了轿厢中的应急三方通话按钮,然而应急按钮始终无人应答。随后,执法人员又拨打了张贴在墙壁上的服务热线,终于联系上了维保单位。整个环节用时8分钟,维保人员赶到符合时间规定。

    然而,在一马路之隔的中山北路355弄小区13号楼,“被困人员”就没那么幸运了,由于轿厢内没有信号,电话打不出去,通过网络以及其他电话求救都无可能,只能通过应急三方通话装置进行求救,然而打了五六次,始终处于忙音或无人接听的状态。

    为何应急三方通话装置“形同虚设”?对此,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均表示,三方通话线路是畅通的,但是门卫或保安人手不够,有时不得不离开室内,就会错过电梯求救。

    上海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表示,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管理单位应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被困报警,并在5分钟内通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应确保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被困报警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完成救援解困;上述情况未能完成的,由市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于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罚款。

    市质监局相关人员提醒市民,电梯里都有通风装置,没有窒息危险,若市民突然被困电梯,千万不要扒门,应耐心等待救援。物业也不应擅自救援,而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前来。

    此外,在今天上午的检查中还发现,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乐业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维保单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保养,维保内容弄虚作假的状况,执法人员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