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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搭车不幸跌出车外身亡 车主也要负责任

    时间:2017-07-11 20:53:21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娜

    据《劳动报》报道,去年7月,沈海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汤某搭同事黄先生的车回家,不幸从副驾驶座上跌出车外,并遭驶过货车碾压身亡。事后,受害者跌落的确切原因始终无法查清,保险公司也以汤某属车上人员,不属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为由拒赔。受害者家属遂将黄先生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20余万。

    汤某为何会从正常行驶的车内跌出车外?事发后,警方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鉴定结果显示,当时车门的锁扣装置以及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均处于正常状态。

    庭审中黄先生称,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是不可能打开副驾驶车门的,副驾驶车门是死者自己打开,安全带也是其解开。保险公司则辩称,不管是交强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都规定车上人员不属理赔范围,事发时汤某属车上人员,事故是因黄先生或者汤某故意行为导致,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黄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受害人在起因阶段尚属车内人员,但碰撞及碾压发生时其均已在车外,应视为车外人员,属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的受害人和“第三者”。黄先生在驾驶车辆整个过程中对车辆是否处于安全驾驶状态都应负有较高注意义务,受害人在乘车过程中也负有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二者疏忽是汤某跌落车外的原因行为,也直接导致了后续碰撞、碾压。因此,双方均存在过错,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据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共计7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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