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上海新闻 > 【问答】员工受伤后,企业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 【问答】员工受伤后,企业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时间:2021-08-13 21:15:18  来源:东方网  作者:

    问:某生产制造企业一名员工在生产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导致两只眼睛永久性失明。然而,该企业不愿申请工伤认定。该员工因失明行动不便,这种情况下他应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或者怠于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该员工双目失明,无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依法可以由员工的近亲属或者所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代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