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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发布虚假高薪招工信息牟利 8名无业青年因诈骗获刑

    时间:2017-08-08 19:33:41  来源:东方网  作者:毛丽君

    东方网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毛丽君8月8日报道:搭建诈骗“平台”,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高薪招工信息,诱骗被害人到场应聘,以虚假名目骗取钱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阳某等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至3000元不等。

    2015年12月中旬,被告人阳某伙同孙某杰、孙某辉、杨某等人,租赁浦东新区惠南镇一家KTV娱乐城白天闲置时间的场地使用权,在58同城网、赶集网等发布虚假的高薪招工信息、通过其他非正规手段获取应聘人员信息后,主动联系对方,诱骗被害人至该租赁场所应聘。

    2016年1月5日至1月7日间,阳某负责租赁场所搭建诈骗“平台”;孙某杰、孙某辉等人负责假扮经理角色,诱骗被害人前来应聘、面试、签订虚假聘用合同,收取服装费、油卡押金、岗位保证金等名目的钱款;杨某等人则负责假扮经理角色,以孝敬领导需要送钱、买烟、请吃饭等虚假名目骗取被害人钱款。经查,阳某等人先后骗得贺某等20名被害人钱款近7万元,事成后按照约定比例分成。

    2016年1月7日,阳某等8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阳某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中,各被告人分工配合,互相协调支持,有组织、有序地共同完成了整个犯罪行为,各被告人应当对其所加入时段内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阳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7名被告人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综合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浦东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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