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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交警今年侦破37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时间:2017-09-07 18:22:39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欢

    图片说明:警方公布的事故现场照片

    东方网记者李欢9月7日报道:今年以来,本市共发生致人死亡逃逸交通事故40起,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努力,目前已侦破37起,另外3起正在全力侦查中。

    从已经侦破的逃逸事故来看,郊区占29起,市区占7起,高架道路占1起。夜间18时至凌晨6时是高发期,共发生32起,占总数近八成。同时,40岁以上驾驶人发生事故较多,达到四成以上,并以驾驶货运车、小客车、电动自行车逃逸为主,占比接近九成。

    8月19日4时32分许,驾驶人陈冠东醉酒后驾驶牌号为苏F233K8的小型轿车沿城中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城中北路出盈港路北约200米处时,适遇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贺桥公寓小区出来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张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陈冠东为了逃避酒驾处理,现场弃车逃逸。

    9月1日21时34分许,驾驶人陈敬毅驾驶牌号为沪NC9757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嘉美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近美裕路西侧50米处,遇陈某骑电动自行车,车后乘坐刘某,沿嘉美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对向行驶至事发处,因陈敬毅驾车逆向行驶到对方向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中车头撞击电动自行车及车上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某当场死亡,刘某受伤。事发后,陈敬毅当场驾车往西逃逸,逃逸至嘉美路最西侧顶头断头路的高坡处,车辆冲上高坡后被树木卡住而停车,随后,陈敬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

    通常来说,发生逃逸事故后,受害一方及其家属将承受无法想象的痛苦,而逃逸的一方由于担心被警方抓获,也将度日如年,惶惶不可终日。公安交警部门表示,逃逸事故责任认定,将一律由逃逸方承担事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同时,发生肇事逃逸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逃逸当事人加处罚款、行政拘留并对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造成人员伤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予以终身禁驾。此外,《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为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各位交通参与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企图通过逃离现场来逃避法律责任的当事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同时,在上道路通行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谨慎、细致,随时注意观察周边路况,以便准确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务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护好现场,注意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民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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