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由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平潭县人民代表大会,以及驻闽部队有关单位军人代表大会等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共554名。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选出的55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现将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554人,按选举单位和姓名笔画排列)
福州(91人)
厦门(39人)
漳州(66人)
泉州(95人)
三明(40人)
莆田(48人)
南平(47人)
龙岩(45人)
宁德(46人)
平潭(11人)
解放军(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