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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媛贞:传播法治声音 乐当普法姐姐

    时间:2018-03-14 15:59: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吴媛贞在普法活动现场。

    台海网3月13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在鼓楼区检察院,有这样一名年轻的“明星”检察官,她叫吴媛贞。

    今年3月10日~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推出系列节目《听检察官为您讲述》,媛贞在节目中一一讲述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典型案例,听案说法,娓娓道来,每期3分钟左右的节目将法理与情怀完美融合,赢得社会各界的一片点赞。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工作2年多来,她凭借精湛的业务和出众的演说才华,频频走进校园,在三尺讲台旁,传播法治声音,同学们亲切地叫她“普法姐姐”。

    媛贞是根正苗红的法律专业毕业,她最初的梦想是,像无数前辈那样,以公诉人的身份在法庭上指控犯罪、弘扬正义。“刚开始接触未检工作时,我心里是有些不甘的,觉得有点浪费了4年所学。”媛贞说,去年,她参与受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彻底解开了她心里的“疙瘩”。

    这起案件的主犯小罗是一名17岁的中专学生。经查,他多次伙同他人向中小学生敲诈勒索,甚至持刀威胁被害人。其中,有一名被害人被小罗一伙人勒索抢劫10多次,涉案金额1000多元,受害时间长达1年多。“我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小罗时的场景,他当时桀骜不驯地质问检察官‘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处罚么’,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的父母也一心包庇孩子。他们不仅教唆小罗虚假供述以混淆事实,甚至恐吓被害人。”媛贞坦率地告诉记者,面对这些情况,她当时的念头就是赶紧协助同事们将小罗送上法庭。

    最终,法庭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小罗有期徒刑3年,走出法庭的媛贞却怅然若失。“法庭上小罗的一段哭诉一直在我心头萦绕,他说自己初一的时候就是班长,成绩很拔尖,可有一天被一群高年级学生盯上了,总欺负他。到了初二,他加入了他们,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媛贞说,她不禁想,如果在小罗初一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你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或许他现在会是个成绩更加优秀的好班长;如果初二那一年有一个声音告诉他,敲诈勒索抢劫都是犯罪行为,或许他就不会犯下这种无知的过错。“那一刻,我顿时豁然开朗,完全理解了自己工作的意义。”

    2年来,媛贞积极投身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工作。她通过课堂、网络、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传播法治的声音。2017年3月,在由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福建省“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选拔活动中,她成功入选全省巡讲团成员,先后在全省各地10多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20多场,使法律知识从书本走向学生的生活。

    媛贞还创新工作方式,为普法插上移动互联网的线上双翼。她在“福州鼓楼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推出《鼓检播客》栏目,《做一个有温度的检察人》《为涉罪少年点亮心灯》等节目的阅读量达8万人次,点赞近千人次,并被各大媒体平台转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8月,她被司法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我是一名检察官,是法律的守夜人,为法治发声,我,正在路上!”媛贞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fz.fjsen.com/2018-03/13/content_20816032.htm

    原文标题:吴媛贞:传播法治声音 乐当普法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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