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列漳州县级政府工作考核
  •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列漳州县级政府工作考核

    时间:2018-03-20 15:31:30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3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今后,漳州农民工工资支付更有保障了。导报记者昨日获悉,漳州市政府日前印发《漳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内容进行细化,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是每年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中旬前完成。

      该办法适用于对漳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及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县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实施。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考核等级为C级的包括: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20人以上越级上访事件的,以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2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最后一名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完备,没有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联席会议对该县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联席会议向各县级政府通报,并作为对各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