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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使用计生经费购置手机

    时间:2018-06-15 09:56:3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6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纪委监委获悉,端午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州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水政直属大队大队长李松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3月至7月,李松利用管理使用公车及保管加油卡之便,先后8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合计1449.67元。2018年3月,漳州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李松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龙海市程溪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李晓川,党委委员王坤晴等人违规使用计生专项经费购置手机问题。2016年3月,经时任农场计生办主任张碧玉提议,李晓川、王坤晴等人研究同意,违规使用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经费19128元购置6部手机,配备给李晓川、王坤晴、张碧玉以及倒桥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郭志成和高塘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石源鹏,程溪农场妇联主席、计生办主任曾华春等人使用。2018年3月,龙海市纪委给予李晓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碧玉、郭志成、石源鹏、曾华春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龙海市纪委给予王坤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收缴其违纪所得。

      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第一学校校长李县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中秋节期间,李县生多次违规收受4名工程建设承包商给予的中华牌香烟12条、高档白酒4瓶以及茶叶等礼品,价值合计1万元。2018年5月,云霄县纪委给予李县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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