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实习生倪琦)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明年1月份起,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对象仍为全省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将边远镇区所在地教师纳入补助对象,努力惠及更多教师。
补助政策不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省定补助标准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充分考虑学校距离城区远近、交通状况等因素分档确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重点向海岛、山区等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乡镇工作补贴抵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