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 2018上半年福建税务部门公布“黑名单”案件50件 22名“黑名单”当事人被阻止出境
  • 2018上半年福建税务部门公布“黑名单”案件50件 22名“黑名单”当事人被阻止出境

    时间:2018-07-20 22:3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举行“褒奖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叶秋云 摄

    19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举行的“褒奖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稽查局副局长肖珍披露一组数据显示福建省2018年上半年在税务工作中取得的良好业绩。

      据介绍,今年福建全省A、B级企业占比由46%上升至85%,连续3年保持同口径增长;D级纳税人占比由去年的6.05%降至5.73%,福建省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

      实施惩戒397户次

      截至2018年6月,福建省各级税务部门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397户次。其中,对当事人纳税信用降为D级304户次;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1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54户次;从严办理出口退税14户次;缩短纳税评估周期12户次;提高税收检查频次12户次。

      22名“黑名单”当事人被阻止出境

      截至2018年上半年,公安部门共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黑名单”当事人阻止出境22人次;2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33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

      公布“黑名单”案件50件 3户主动修复信用

      2018年1至6月,福建省税务部门公布“黑名单”案件50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案件39件,占比78%;偷税及逃避追缴欠税案件8件,占比16%;骗取出口退税案件3件。

      目前,在福建省税务部门公布的“黑名单”案件中,已有3户偷税案件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1400余万元后被撤出公布,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另有13户达到“黑名单”公布标准的偷税案件当事人在公布之前主动缴清涉税款项总计8300余万元,按规定免予列入“黑名单”公布。

      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

      1至6月,福建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截至目前,已认定2户出口企业涉嫌骗税,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8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林少校介绍,福建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46户,已认定对外虚开发票1126份,价税合计1.30亿元;接受虚开发票8063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

      确定21573户A级纳税人 褒奖诚信

      2018年4月,福建省税务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布2017年度21573户A级纳税人名单。上半年,福建省税务部门为5880户三连A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办税服务;为2923户小微企业发放银税贷款3591笔,累计放款金额28.11亿元。

      同时,福建省税务部门也对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中6547户纳税人的D级评价保留2年,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肖珍表示,实现诚信纳税者“一路绿灯”,做到“褒奖诚信,惩戒失信”。

      数据共享106万条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吴红萍称,依托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福建省税务部门累计推送纳税信用信息17万余条,与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106万条。

      据了解,福建省纳税信用已成为福建省文明单位、省著名商标评定、省“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人大政协代表提名等评选工作中的重要因素。(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