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 送不走的病号!有多少“难处”和“无奈” 让他们待在医院不想走
  • 送不走的病号!有多少“难处”和“无奈” 让他们待在医院不想走

    时间:2018-07-20 22:41:35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

    送不走的病号

    台海网7月17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医院不时会遇到这么一种病号,他们已经达到出院标准,甚至已经不需要接受任何治疗,却没有出院,仍然躺在病床上不走。

    他们不出院的缘由有很多:有的人是工伤,因为赔偿事宜未尽,担心拿不到钱,所以不出院;有的半身不遂,子女和兄弟姐妹等至亲没人愿意出面接走;还有的无亲无故,无法办好手续出院……

    有时候,医院为了腾出病床,收治其他病人,不得已求助救助站将病人送到他们户籍所在地,甚至医院自掏腰包买动车票飞机票,将病人送回老家。即便如此,还是有一些病人,他们要么没有住处,要么家属亲戚不同意接收,因而无处安置。这些该出院而未出院的病号,不但产生不少额外费用,还占用了尚不宽裕的公共医疗资源。本期封面纵深与您一起聚焦这些“送不走的病号”。

    这些该出院而没出院的病人,说起来也令人唏嘘,各有各的难处。妻子离异、子女多年未见,年过花甲,半身不遂却无人问津,只能躺在医院里,与医生护士怄气。撞车骨折,无父无母无女子,虽有舅舅,却也只算得上亲戚,不敢粘上人家,徒增纷争。工地安装水电,从约五米处摔下来,虽认定是工伤,但赔偿事宜一直没厘清,担心要不到钱,只能躺在医院里。但不管是什么难处,占着一张床位,更需要救治的病人收不进来,总是令医生们很头疼。

    ◇有家属,却无人问津

    脑溢血半身不遂 “有脾气”爱捣乱

    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很多医生护士都知道东海院区内二科住着一位“有脾气”的病人。66岁了,突发脑溢血,虽半边身子动不了,但另一半能动的身子给医生护士带来了不少麻烦。

    “他可能知道家里人不管他,有点怄气,所以会作怪。自己拔掉尿管,拉了大便,拿出来抹得身上床上全是,周边几个病房都臭得不行。”内二科护士朱碧清说。

    到现在,66岁的王名(化名)滞留在医院已经快一年了。2017年7月10日,在市区某寺庙里帮工的他,突发脑溢血、昏迷被送进医院。到院时,脑出血量已经很大,心跳呼吸微弱,右侧肢体肌力为O级,即完全不能动。危急之下,医生紧急抢救。12日,病人恢复意识,18日,右下肢肌力可以抬起。其间,病人的一位弟弟来看望他,并缴交了一部分费用。

    “这位弟弟一开始还可以,会给他送饭,买点尿布等日用品给他,还在轻松筹上筹了几千块钱。”医生林化松介绍说,大约一个月,病人的病情基本稳定,虽然右侧肢体仍不灵活,认知功能也有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但已达到出院标准。“这种情况再住院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用药了。可出院恢复或到康复机构做康复治疗。”医生说,当他向病人的弟弟说明情况后,他却表示自己有家庭,没办法负责。再到后来,这位弟弟没有再出现。

    可能是知道家里人都不管他,有点怄气,他开始捣乱。“喂东西给他吃,他不吃。拔掉尿管、把玩大便。护士要套好几层口罩,一点点帮他擦洗,不洗不行啊,相邻病房的病人都受不了。”朱碧清护士说,这样的事情出现了几次,每次他们都匆匆清理掉。为了维护病房的秩序,医院专门请了两个护工轮流照顾这位病人。

    离异多年现无住所 社区调解多次无果

    “我们和他家属联系过很多次,还通过派出所、社区和家属沟通过多次都没有办法。而且他不是无主的流浪汉,也不能送福利院,所以非常难办。”林化松医生说。

    “这个病人情况确实复杂,家里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早年离婚了和女儿也没什么来往。他们老一辈有一间古厝,现在拆迁了。”王名所在社区居委会王书记告诉记者,王名入院前一直住在庙里,现在病了庙里回不去了。社区曾试图为他租一间房间,然后申请“低保户”,请个人照顾他,但没有人愿意出租房间给这样的病人。所以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等拆迁的房子分下来,有地方住了,再想办法。“社区也只能是去慰问他,这事协调多次,每次协调都不太愉快。”王书记说。

    ◇有家属,家属不愿接出院

    家中条件困苦

    要求回老家也进医院

    “要回去也可以,最好能到家乡的医院,那样稍微好一点。”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照顾父亲的陈李(化名)今年21岁,小学毕业后就出门打工了。他希望医生能向他保证父亲回家也能住进医院,但医生保证不了。

    他的父亲刚到泉州两个多月就出车祸了,几天后他赶过来照顾,这是约8年前,他和父亲吵完架离家出走后,再次见到父亲的第一面。可惜这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无意识,认不得他了。

    2017年12月6日,陈福(化名)出了车祸,送到医院时已经深度昏迷,做了两次开颅手术。手术时,陈福的两位哥哥来看望他,并交了一部分费用。没过多久,陈李就赶到医院照顾了。

    “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我爸了。他们打电话说我爸出事了,我还以为是骗我回去的。”21岁的陈李看起来很老实,说话时声音很小。他说,妈妈很早就不在了,从小是他照顾两个弟弟生活的,家里条件很差,房子是垒起来的,可以看见砖和砖之间的缝隙。现在两个弟弟是不是小学毕业了,他也不确定。他只记得,家里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两个弟弟都是睡在木板上的。

    尽管治疗半年了,父亲仍然没有清醒,近似植物人一般,他仍不肯将他带回家。他说:“带回家没地方放。”

    儿子为了看护父亲

    到小店学针灸

    根据神经外科医生的经验,颅脑损伤导致昏迷,半年内没有醒过来,清醒的机会就很小。因此,医生多次劝陈李把父亲接回家去照顾,因为他在医院也没有任何治疗行为,只能占用床位。

    但陈李认为:“我爸也是病人。如果要回去也要到家乡的医院。在家里如果身体出现不适怎么办?”他说,父亲确实出现发烧、抽搐的现象。

    为了看护父亲,陈李甚至在医院附近一家“中医养生”的店学习针灸,“他告诉我怎么扎,我就怎么扎。”他说,他只扎了两三次,目前看还没有效果。陈福无法自主进食,他每天去外面买一点米汤加个鸡蛋,用鼻食管喂给陈福吃。陈福做了气管切开术,昏迷时嘴巴也是张开的,需要定期做气道湿化。陈李知道倒点生理盐水在气切套管上,为陈福做湿化。“一开始什么都不会,经常看护士怎么样做都会了。”他说,他不是不想让父亲回去,只是家里条件真的太差了。“要回去的话,要有一点点保障。”这让医生护士们很为难。

    陈李(化名)在医院里照顾父亲

    ◇有家属,家里太穷,路太远

    病人想回家

    科室自费买机票

    在解放军第180医院,也有病人因为没钱或者家人不接而滞留的情况。61岁的朱广(化名)交通事故被撞特重型颅脑损伤,从今年3月滞留至今。一入院,医生就和家属沟通,但一直未见家属到院。“一开始是说要等半年,半年后做伤情鉴定,现在半年过去了,又说正在和保险协商,总之就是没来。”神经外科医生黄金楷介绍,病人现在状态是介于浅昏迷和朦胧之间,回家加强营养照顾是完全可以的。但家属没有出现,医院就得一直照顾着,目前已累计欠费20多万元。

    有时候为了送病人回家,医生不得已,只能自掏腰包,为病人买票。

    39岁的李童(化名)就是其中之一。“这个病人是主动要求要回云南老家的,但家里人因为经济原因,一直没有出现,没办法,只能我们科室出钱给她买飞机票让她回去。”医院普外科医生郑佳隆介绍。

    李童患有重症胰腺炎,2017年10月8日,从中医院转到180医院时肾功能已经严重衰退,呼吸都快不行了,到院后直接被送进ICU病房。把她送来的工友默默离开了,问不到她的个人信息,也没人签字,经请示,医生决定先抢救病人。

    大约15天后,她的病情稳定了,医生从她的嘴里问到她家人的电话。电话拨通后,她的家人一度认为这是诈骗电话,直到李童自己接听电话。“她妈和她哥都表示家里太穷,路太远,实在来不了,整个病期都没有出现。”郑佳隆说,10月23日,李童的病情虽然已基本控制住,她主动提出要回云南老家去。“当时她的情况是不能自主进食,要靠鼻食管直接送到小肠,得等消炎后才能进食。要出院或者到当地医院进行巩固治疗都可以。”郑佳隆说,当时应李童的要求,科室自费为她买了机票,送她回云南。

    ◇无家属,独自生活多不便

    无父无母无子女

    骨伤不愿回家

    50岁的李锋(化名)滞留在医院快三个月了。因为骨折伤,担心不小心二次创伤,三个月来,医院给他请了护工、订送三餐。

    今年3月29日,李锋骑自行车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左股骨骨折,出租车司机把他送到医院急诊。经检查,李锋的骨折伤比较严重,需要手术,但是手术时找不到家属签字,医生问了很多次家属的电话,他都不说。实在不行,只能让他自己先签字,抢救要紧。

    手术完后,护理等工作也需要家属,在医生的再三询问下,李锋告诉医生舅舅的电话。拨通舅舅的电话时,他只是表示知情,未明确表态什么。其间,因为无人照顾,医院只能请了护工照顾他,帮他买饭菜,照顾生活。4月20日,李锋的病情稳定,可以出院在家康复,但无人来接,也只能滞留在病房里。

    近日,记者在泉州市第一医院骨伤科见到李锋时,他已经可以坐在椅子上,并表示可以拄拐轻微挪动。李锋告诉记者,他从小和舅舅生活在西门,2003年和父亲搬到刺桐路一幢旧房子的三楼居住。1997年母亲过世,2012年父亲也过世了。他没有娶妻也没有孩子。“现在回去,一个人住在三楼也不方便。”李锋的声音很小,医生说他平时几乎不讲话,很内向。他说,虽然以前和舅舅的关系不错,但自从搬到刺桐路后就很少联系。“他70多岁了,也老了。”李锋轻轻地说。他的打算是,腿伤迟早会好的,到时候出租车公司的保险费用也会到位,还了医院的钱就好。

    ◇工伤,赔偿未了,不敢出院

    5米架上摔下

    赔偿事宜还未解决

    “我得等工地解决了,才能带他出院,不然没办法,到现在一分钱没挣。”50岁的王福气(化名)已经停工11个月了,为了照顾他的儿子王平安(化名),这是他唯一的儿子。2017年8月6日,王平安在南安一工地安装水电时,从约5米的架子上掉下来,造成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双肺挫伤等重伤。送到医院时已深度昏迷,从南安市水头镇的滨海医院转至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入院后立即进行开颅手术,并送入ICU监护。去年9月13日,因病情变化再次开颅手术,病情稳定后于9月23日转入神经外科普通病房。到去年12月,病人虽一直处于浅昏迷、植物生存状态,但在院也已无治疗行为,可以出院了。

    “我们请了律师了,律师也来了好几次了。上个月24日说要开庭但到现在一直没有开庭。”王福气说,儿子的伤已经认定是工伤,既然是工伤,工地就应该赔偿。

    王福气已经在泉州十几年了,一直住在南安石井。“我原来那个老房东人很好,我住在他的房子里16年,他都没收我的房租,连水电费都没收。但是老房东已经过世了,下一辈的人就让我把儿子接回家。”王福气说,他知道原来住的地方去不了了,其他的房子又租不到。“这种情况,没人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们,大家都怕出事。”王福气说,如果现在离开泉州回江西老家,那赔偿的事情估计更难解决,所以只能一直在医院住着。

    病号“赖床”   三大难题待解决

    由于家里人都不管,医院专门请了两名护工轮流照顾王名(化名)。

    这些“送不走的病号”加重医护人员的负担不说,长期占据床位也可能耽误其他病人接受治疗。他们有三种情况:外地病人经查证,可以通过救助站送到相应户籍所在地的救助站去,逐层消化;查不出身份的“三无人员”按规定可以送往福利院,但泉州市因无市级福利院,所以部分病人只能由市救助管理站托养;让医院最头疼的,则是在本地有家属的滞留病人。律师表示,如果他们的法定义务人没有承担相应的赡养、扶养和照顾义务,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地病人

    通过救助站送到户籍地 每年送出约20名病人

    “2014年以前,医院有专门的病房安置滞留的病人,听说有30多人。”泉州市第一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后医院与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形成联动关系。凡是医院接收的外地病人或“三无人员”都可以通过市救助站转移出去。当然,平时市民、派出所送到市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如有需要救治,救助站也是送到第一医院去救治,然后再接出院,送到该送的地方去。

    “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从各医院接出的病人大约有20人,其中第一医院因为是联动单位比较多,约10人,其他医院约10人。2014年,我刚到救助站工作的时候,那一年就从第一医院转移出去36人。”泉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蓝志坚表示,市救助管理站是针对外地人员或查无身份的“三无人员”进行救助。病人如果是外地人,就与户籍所在地的救助站联系,送回当地去,逐层消化;如果是“三无人员”就比较麻烦,一般需要救助站找养老机构等做临时托养。蓝志坚表示,从这几年来看,救助的病人中大约分以下几种,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外地来泉务工患重病者,多数人是因为家属负不起医药费就把病人扔在医院里的。

    “三无人员”

    市级福利院尚在筹建 目前只能往外地托养

    在蓝志坚几年的工作中,最让他头疼的是“三无人员”。“按规定,‘三无人员’可以送到福利院,但现在的情况是,泉州市没有市级福利院,市救助站只能送到市级福利院,不能送到区级福利院。”蓝志坚表示,泉州市只有泉港区一家区级救助站,其他是县级救助站,而泉州市区只有市救助站这一家。因为不能送福利院,市救助站站内照料条件有限,目前需要照料的“三无人员”已达34人,只能找社会养老机构进行托养。这当中又有问题出现了。“市救助站也算是政府单位,要找社会养老机构就要招投标。我们公开招标,泉州市至少五家符合资质的机构,没有一家来竞标。”蓝志坚说,没有办法,只能将这34个人送到厦门一家养老院去。“那家便宜啊,一个人每月一千多元,照顾得还不错。”蓝志坚说,这部分费用也是由市救助站来付。

    “民政局现在也意识到这个问题,说要在救助站底下设一个集体户。等正在筹建的市级福利院建成后,这些‘三无人员’再集体迁户到市福利院,这样这些人员就可以办理医保等手续。”蓝志坚希望,这项利好能尽快落实。

    本地病人

    可申请应急救助基金 家属不配合执行困难

    外地人员和“三无人员”尚有地安置,对于医院来说,最头疼的还是那些本地有家属有住处,但不愿出院或者家属不愿接出院的滞留病人。

    “这些病人不能送救助站,不能送福利院,也不能强行赶出医院,万一要真的再出什么事,难免又要怪医院不负责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务科主任林金矿说。他表示,卫计委有一笔“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帮助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具体的帮助对象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无”病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患者以及城乡居民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从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他表示,对于低保对象和“五保户”等这些好办,但低收入家庭患者要出具证明才能获得资金审批。“有时候抢救了,家属根本不理会怎么开来证明。还有一些外地人员又怎么办呢?所以感觉政策是有,但是执行起来却没那么简单。”林金矿说。

    对此,记者咨询了泉州市卫计委的相关工作人员。“贫困人口的证明,只要村委会、街道盖章证明即可。如果没有证明材料,即使卫计委通过了财政审核也通过不了。”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必需的,但这笔基金卫计委把的只是其中一道关,材料收齐后要经过医保部门再到财政审核,审核过后由财政直接拨到医院。今年上半年,经审核已经下拨专项基金80多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笔资金只适用于抢救时的费用,抢救完后稳定期和恢复期的费用是不纳入应急救助基金的。”这名工作人员提醒道。

    律师说法

    法定义务人遗弃病人 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

    除了“三无人员”外,多数病人是因为家属不理会而导致滞留的。出现这种情况,家属是否要负相应的责任?

    就此,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律师表示,若病人是有法定义务人,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子女、配偶、父母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如果病人遭遇此类情况,法定义务人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赡养、扶养和照顾义务。“如果法定义务人遗弃病人的话,轻则教育或者行政处罚,严重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张律师说,如果出现遗弃病人的情况,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可以介入协调,通过说服和教育等方式要求他们履行法定义务,如果仍然拒不履行,则可能涉嫌犯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病人没有法定义务人,就像上述提到的至亲的人都不在,只有亲戚,就属于无法定义务人。这类病人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机构或者公益组织等进行妥善安置。

    专家声音

    医院和部门都在努力 个人和家属也应尽责

    “对个人的约束,一是法律二是道德。当道德不可行的时候,只能付诸法律。”华侨大学通识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认为,医院是一个公共利益的守护体,除了这些情况外,还会碰到其他道德解决不了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医院或许可以配备相应的法律人员处理相关事宜。

    “从这些案例来看,医院基本上是尽职的,政府也正在想办法解决这当中的制度问题,大家都在努力解决,但似乎病人或者家属却没有尽自己应该尽的力解决问题。”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王建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即使家属和病人之间没有法定的义务,但也有兄妹血缘和亲情,凭着这股血缘也应该尽一尽某种道德上的义务,每个人都会有困难,有老的时候,个人不尽力想要全部靠医院靠政府在当下是不太现实的。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