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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公布11种非法集资、传销典型作案手法

    时间:2017-05-16 22:25:2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5月16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今天是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记者从福建省委外宣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2016年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比上年上升21.5%。2017年1月份到4月份,又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12起。

    去年破获信用卡犯罪案件金额7428万元

    针对近年来信用卡犯罪日益突出的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击金融诈骗犯罪、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等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取得丰硕战果。2016年,全省共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2105起,比上年上升7.68%,涉案金额7428万元。尤其是群众关注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从传统的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纯“资本运作”拓展,“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的案件多发,复合式、涉众型、网络化趋势更加突出,迷惑性、隐蔽性、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段

    据悉,目前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六种典型手法。一是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金融互助计划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实施,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复合犯罪;采取虚构借款人及投资项目、发布虚假招标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发售原始股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二是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有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资。三是房地产企业变相融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或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四是虚拟理财非法集资。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依托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五是打着“养老”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是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六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工艺品、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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