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通讯员吴渊杰)26日,龙海市公安局依法对两起在禁止燃放爆竹区域内燃放爆竹行为进行查处,违法行为人被治安拘留。
当天上午11时许,紫泥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紫泥镇某村村民陈某在其经营的日杂店门口燃放爆竹,属于《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及周边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所禁止的行为,立即上前制止并传唤至派出所。
同一天上午11时许,康某在颜厝镇某童装店门口前空地,燃放100发装鞭炮一串,结果被正在巡逻的紫泥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龙海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