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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让“生态+”在农业绿色发展中显优势

    时间:2018-09-01 18:51:42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9月1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目前,福建省乡村生态农业产业的经营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力不强,“生态+”的新型业态尚未有效形成,农村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质量都有待提升。

      福建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具有很大发展潜力。我们需要结合区域农业发展实际,构建并应用“生态+”模式,着力释放乡村现代生态农业与资源有效循环利用的潜能。就发展思路与技术对策而言,要注重把握5个环节:

      一是改造提升农村传统产业,提高生态产业效益。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优势,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园区+”发展体系,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产业,积极培育生物种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农业旅游业等新型战略性产业,实现产业链拓展延伸和有效整合。促进产业与生态的融合,延伸生态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业多样功能融合,有效挖掘农业多功能的开发潜力,为市场提供多元的产品供给。加速生产与经营的融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好其引领带动作用,把小农户吸引到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中来。

      二是改善乡村农业生态系统,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明确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要求,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同时,通过环保监督、生态恢复、生态产品标识与认证等公共服务,对绿色产品和生产全程的生态性实施有效管理。全面拓展“生态农业经济+”开发模式,力求做大做强生态农业产业,尤其要注重发掘和拓展农业在历史传承、文化体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多功能属性,把乡村的生产-生态-生活价值充分释放出来。加强生态产品科学开发与生产过程设计,健全生态产品加工和高效推广服务的支持体系,实现传统产业与产品的改造升级。

      三是加强政府引导及服务,加快标准化与应用。在国家层面要出台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指导性意见,注重创立“生态循环农业+”的经营体系,明确并实施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部门优惠政策,加大对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乡村绿色产业发展与县域生态循环经济的引导及扶持,促进农业资源的持续利用,增强乡村产业的绿色竞争力。同时要强化乡村生态产业的市场秩序监管,制定生态农业产品规范和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化控制,保障高质量生产与高品质产品。同时还要加快构建农、旅、文产业融合发展的体系,依托本地特色产业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实现乡村产业链条化,开发乡村生态景观与多样功能产品。

      四是促进一二三产有机融合,拓展农业增值空间。因势利导地创立“智慧生态农业+”新兴模式,推进省、市级现代生态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开展“大数据+生态农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选择现有条件较好的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开展“智慧生态农业+”示范推广,力求因地制宜地结合区域特色农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开展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工作。要围绕解决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环节中的相关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加工技术的协同攻关,在加工工艺、分级包装、冷链仓储、网络营销等方面,创立标准化与便捷化绿色技术;同时要配套建设现代化农产品物流平台,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载体。要建立高特优绿色产品的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标识体系,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智慧生态农业转型升级。

      五是培养科技兴农骨干队伍,不断强化发展后劲。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为目标的现代生态农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要途径。构建“生态农业企业+”的发展模式,一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现代生产要素向现代生态农业产业集聚,把传统生态农业改造提升为现代生态农业。要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实现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则是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要注重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农民经理人队伍;坚持以市场导向为原则,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乡村家庭农场建立并完善生态农业产业链,做到产前、产后、加工、销售、驱动一体化,强化生态农业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生态兴,产业兴。在发展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过程中,要着力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求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旺盛生机,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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