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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角美龙池云龙海岸小区:“外来飞火 ”烧毁房,找谁赔?

    时间:2018-10-27 15:09:41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0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文/图)辛辛苦苦积攒的钱,买了一套房子,没想到遭遇了火灾。而这把火,系“外来飞火引起”。房主李捌英认为,是楼上的人乱扔烟头,点燃了她家门口的遮阳棚和椅子,导致大火蔓延至屋内,引发火灾。

      那么,这样的火灾损失到底该找谁来赔呢?

      律师表示,如果确实是楼上扔烟头导致,可以考虑将具有嫌疑的楼上住户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不幸家里莫名着火成废墟

      今年49岁的李女士是江西人,二十多年前就来厦门打工,从事保洁工作。

      2011年,李女士用辛苦积攒的钱,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池云龙海岸三期,购买了一套116平方米的房子。房子在二楼,还连着一个很大的露台。

      5年前,一家人搬进了新家。“真没想到,我家会起火了。”今年10月2日上午9:24许,在厦门岛内打工的李女士突然接到儿媳的电话,说家里着火了,“当时就我儿媳一个人在家里睡觉,她说火是从露台那边烧进来的,她害怕,就跑出去找物业。”李女士说,她当时觉得很奇怪,煤气什么的都关好了,怎么会着火呢?

      等李女士从岛内赶到家时,消防员已经将大火扑灭,而屋内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房主“楼上丢烟头导致起火”

      昨日上午,导报记者来到李女士的家:云龙海岸小区三期26号楼2楼。

      此时,工人正在室内做粉刷,但厨房、门框等处,依旧可以看到被烟熏黑的迹象。而露台上,烟熏的痕迹非常明显,一直延伸到4楼高。

      门口的遮掩棚,已经烧得完全变形,只剩下一点框架。一些被烧毁的家具,还堆放在露台上。

      “这个遮阳棚是两年前装的,当时因为太阳大,所以跟物业申请,原本想装铁棚,可是物业建议装这种帆布的遮阳棚。”李女士说,楼上经常有人往下扔烟头,她觉得装帆布的不安全,“起火就是因为楼上扔烟头导致的。”李女士指着地面说,到现在,楼上还是有人不停地往下扔烟头。

      果然,在墙角和洗衣池处,烟头仍然可见。

    追责火灾的损失该找谁赔?

    “我家在二楼,这栋楼共有17层,这边又没有监控,也查不到到底是哪层楼扔的烟头。”李女士说,她多次向物业反映,但都没有结果,“我房子的损失到底该找谁来赔呀?”李女士哽咽着说,希望导报记者能帮帮她。

      经过调查,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台商区消防大队出具一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书》上写着:经查,起火地址为龙池开发区云龙海岸三期26栋201室;起火部位为大厅落地玻璃门位置;起火点为露台堆放椅子、地毯等可燃物位置;起火原因系外来飞火引起,并引燃窗帘,蔓延至大厅冰箱。

    律师是否烟头所致是关键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敏辉分析说: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因为烟头导致的,如果火灾确实是因为高层抛物的烟头所致,而又不能确定具体的抛物的人,则李女士可以考虑将具有嫌疑的楼上住户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中,由于建筑物较高,又处于视线盲区,往往难以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只能确定可能加害的范围。在此种情况下,受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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