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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新元茗苑”深夜施工噪音扰民 最高罚5000元不痒更不痛

    时间:2018-11-04 21:58:20  来源:台海网  作者:

    ▲许多个夜晚,这个工地都“一片繁忙”

      台海网11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文/图)10月30日,《海峡导报》报道了一篇关于新元·御景茗苑二期(以下简称“新元茗苑”)工地长期深夜施工,且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已严重影响了附近6000多名住户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其间,众多住户多次向城管跟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都未能解决。

      针对新元茗苑施工方长期深夜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以下简称扰民问题),施工方向导报记者出示有加盖漳州市芗城区环保局公章的《夜间及午间建筑施工许可证》(存根)。10月30日,导报记者向芗城区环保局了解此事,但截至11月3日晚,芗城区环保局暂未给予相关回应。

      10月30日10时许,针对扰民问题,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城管是有权力对扰民问题进行处罚的,而依照的法律是国务院在1992年颁布的《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其中一条规定施工造成扰民的,处罚施工方1000-5000元不等。

      该工作人员称,各地对于工地夜晚施工处罚力度是不一样的,四川如果出现半夜施工扰民,最高可罚款50万元,而漳州最多只能罚款5000元,对开发商来说是九牛一毛。因此,很多开发商希望被罚款,这样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深夜施工。

      城管处罚施工方过程是,先告知施工方违法行为,在期限内责令整改,如不整改就罚款。城管目前的权限只能罚款,而要求施工方要如何整改、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城管是没有权力管辖的。由于管理权力有限,芗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希望多个部门成立专门小组,发挥各部门的职责,联合执法。

    律师说法

    应制定相关地方法规

      针对扰民问题,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卢琤律师表示,漳州很多新小区建设赶工都面临噪音污染的情况,现在没有一个固定的规章制度和部门去管理,对待工地噪音污染,也没有详细的法条可以约束。因此,需要政府专门成立一个噪音污染的部门,这也是一个慢慢完善的过程。

      卢律师称,今年9月至10月公开征集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希望可以把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以便相关部门以后处理噪音扰民问题有法可依。

    噪音不达标应该限批

      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周艳红律师认为,对于夜间建筑施工审批许可证的行政机关,其必须对周围噪音环境做出一个初步的评判,进而对是否符合发放许可证的条件进行审查。城管方面则对已经造成噪音污染进行具体处罚,与初步审批机关是不同职能,应当要作出行政职能上的区分。根据建筑施工噪声限值,夜间施工噪声应不得超过55分贝,对于超过55分贝的,可要求监测,对无法达标的环保部门应该限批。

    周边居民可起诉开发商

      大易律师事务所黄河律师认为,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周围住户保全证据后,通过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起诉开发商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维护自身权利。另外,监管部门也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施工噪音污染及时进行监测和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可以依法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

      同时,黄律师还表示,针对此事,他也将收集更多的材料,在即将召开的漳州“两会”期间,通过有关途径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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