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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了!福州市2019年中考体育4月15日开考!

    时间:2019-01-03 21:54:0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月3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了《福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方案规定,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设定考区,组织实施。其它县(市)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自行组织。高新区由闽侯县组织实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对象

    福州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二、考试时间

    1.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30日(含游泳项目)。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缓考的考生、回原籍考生、往届生考试时间为5月19日。

    3.其他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需在6月16日前完成。

    三、考试地点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场(游泳项目设在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

    四、考试项目

    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共四项,其中,必考类中选一项,运动技能选考类中选一项,身体素质选考类中选两项。

    必考类:1000米(男)、800米(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考生按性别从2个选项中自选1项考试。

    选考类:

    选考项目一: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绕杆往返)、排球(连续垫球),考生从3个选考项目中自选1项考试。

    选考项目二: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生)、斜身引体(女生)、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考生按性别从6个选考项目中自选2项考试。

    五、计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1.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投档计分方式为分数制,四项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其中必考类满分12分,选考类三项,每项满分6分。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2.2019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六、考试报名

    1.应届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报福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报名表(见附件3),并通过福州市中招网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下旬;往届生、回原籍考生的报名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往届生、回原籍考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要求与应届生一致。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学校的体育免考申请为4月上旬(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并在福州市中招网公布)。

    七、免考、缓考有关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免考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

    (5)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考生提供,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区属学校考生由区教育局初审,免考申请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核准;省、市属有关学校考生免考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核准。

    4.计分方法: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具有残疾证的免考生,考生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免考生,考生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8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生理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

    正式考试当天,若考生出现临时伤、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向考点主考报告,并于考试结束次日收齐该生缓考申请材料向市教育局报备,作缓考处理,否则按缺考处理。

    4.其它事项:

    (1)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弃考项目按缺考处理。缓考只设置一次,缓考考生考试与往届生考试同时进行。

    (2)若考试现场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无法完成考试,经现场医疗队伍确诊,由现场主考做出判断,作缓考处理,全部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3)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按免考处理,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后由仲裁工作组报主考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生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绩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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