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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试点推行渔港保险 渔船和渔民生产安全有保障

    时间:2017-06-05 21:17:50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6月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我省已通过竣工验收的10个中心、一级渔港有了保险。

    我省位于东南沿海,多发的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容易给渔港造成破坏。“渔港在破坏后如果没有及时修复,渔船在极端天气下就没有地方避险了,存在很多隐患。”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地方财政都没明确的渔港灾后修复经费,一旦渔港受灾,修复花费不小,整个过程既漫长又艰难,“甚至有的渔港还是在受灾后由渔民集资修复”。

    近日,省渔业互保协会与福鼎市沙埕渔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连江县黄岐渔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晋江市深沪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县赤石湾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山县东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霞浦县石湖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惠安县崇发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漳州南太武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渔港管理公司签订渔港保险合同。“此次试点,省财政支付的297.25万元保费,可为这10个渔港提供共6亿多元的保额。”省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范建宏说,由于渔港的特殊性质,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依据项目投资额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重置价确定。

    根据协议,此次签约的10个渔港若发生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给渔港堤堰、码头、道路等设施造成损失时,省渔业互保协会就会帮助其认定受灾情况,安排共保体理赔。

    据省渔业互保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出险,每一渔港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保险费的5倍,累计赔偿限额以保险金额为限。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率)为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比较,以高者为准。

    “有了保险,渔港的灾后修复工作就能快起来了,渔船和渔民的生产安全就有保障了。”福鼎市沙埕渔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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