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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的一年,福建这批学校招聘不要错过!

    时间:2019-01-08 17:21:12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作者:

    福建理工学校

    福建理工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学人员3名。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岗位相关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02

    招聘岗位及要求

      03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者将应聘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之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lgxx@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福建理工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

    (3)个人简历(需注明大学期间主修的专业课程,个人联系方式:手机、QQ、邮箱等);

    (4)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材料(1)(2)(3)为必需材料,存在缺漏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核前将对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请提交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肖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1227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上店61号

    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350002)

    网 址:http//:www.fjlg.com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专业须一致;

    6.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02

    具体岗位与要求

      备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鉴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和连续性,聘用后至少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团总支)正、副书记;校院两委正、副部长;年级两委正、副部长;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院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等);

    6、报考者应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7、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背景,拥有良好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曾担任班主任或高校辅导员,具备文体特长者优先。

    03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2019年3月1日

    应聘人员填写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fmphr@fmp.edu.cn个人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情况;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定书);

    3、身份证、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

    4、属2019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佐证材料可以扫描件或照片方式投递。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通知所在单位。

    04

    联系方式

    1、招聘邮箱:fmphr@fmp.edu.cn。请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应聘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聘邮箱。文件名为:姓名 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名称。

    2、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0591-83760982、15060680816。

    3、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9号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1A201室(邮编350108)

    4、学校网址:http://www.fmp.edu.cn/

    2018-2019学年鼓楼区属学校

    补充招聘编外合同教师

    01

    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参加2018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岗位笔试成绩。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02

    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学科岗位志愿。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报名时间

    1月11日至1月17日(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8:00)

    (四)报名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6号二号楼二楼)。

    (五)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表(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壹张)原件一份

    2.身份证

    3.参加今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成绩单。

    4.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9年3月)。

    5.教师资格证(属研究生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到岗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附表中“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9.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已有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还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

    11.加分材料。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配偶现役军官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干部申请爱人随军家属报告表(经所在部队政治部签章)及驻榕部队驻地证明等。

    12.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均须在报名时提供。其中,第2至12项材料还应提供复印件(1份),并按上述顺序叠放提交。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03

    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以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笔试成绩为准。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8日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8日通过鼓楼教育信息网公布。

    04

    联系方式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87677797,监督电话:8767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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