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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出消费场所 就能解决纠纷

    时间:2017-06-15 20:42:24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6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张惠玲)今后,漳州市民到“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消费或购买服务,遇到消费纠纷拨打12315投诉后,12315直通车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在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处理,让纠纷不出消费场所就圆满解决,让市民更加便捷处理纠纷。

      昨日上午,漳州市工商局为漳州市区25家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授牌颁证。

      同时,该局印发《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12315直通车的申报单位及相关消费者投诉办理流程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明确,拟申报“12315直通车”的单位应具备证照齐全、信用优良及社会公众认知度较高;重视内部管理,并具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设有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和工作制度,配备了与解决消费争议相匹配的人员以及硬件设施。

      漳州市工商局审查核准后,会给申报单位颁发“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证书。《办法》规定,各级12315机构登记的涉及“12315直通车”单位的消费者投诉,在征得投诉人同意后,12315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将以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形式接收的消费者投诉信息,交由“12315直通车”单位联络员处理,由“12315直通车”单位以协商方式解决消费纠纷。联络员应当按照转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给12315机构。对于过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投诉件,“12315直通车”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向分流该投诉件的12315机构报告原因及处理进展情况,经12315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所延期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投诉人不同意通过“12315直通车”方式处理的,分流到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12315机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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