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来自莆田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2021年度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2月28日截止,还未参保的居民应尽快完成参保缴费,逾期未参保缴费的将不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居民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补缴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算起,60天的等待期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6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自付。2021年7月1日起补缴的,参保人需全额缴费,即参保人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曾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