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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经济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时间:2021-04-14 23:06:17  来源:泉州网  作者:

    泉州经济开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明年秋季起“两证”需满2年

    台海网4月13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日前,泉州经济开发区发布了2021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该区小学、幼儿园均实行“服务全区、统一报名、优先直招和公开摇号”的招生服务政策。7月5日起,开展新生报名登记。

    开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生600人。需注意的是,泉州开发区住宅小区户籍人口并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一年级招收学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3月1日,住宅类房产原则上每六年最多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父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两证”,即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齐全者可申请就读。“居住证”指签发于2020年3月1日前的居住证;“务工证”系目前仍在该区企业工作且于2020年3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父母为开发区个体工商户的,招生服务范围只针对经营者的子女,该经营者需于2019年9月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注册地点原则上每六年最多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注册地点需为沿街店面,在小区内套房、厂房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网店不纳入招生范围。从2022年秋季起,父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2年及以上,个体工商户居住证要求参照此条执行。

    此外,商业类房产一手房业主子女纳入招生服务范围,适龄儿童父母需持有2020年9月1日前的居住证且实际入住。从2022年起,商业类房产一手房业主居住证需达到2年及以上(即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前)。

    开发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210人。直接招生对象招收后,剩余学位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对象。开发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父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的,父母为开发区个体工商户的,父母在泉州开发区垂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合同聘用制人员,父母为商业类房产一手房业主的适龄幼儿均列入摇号对象。

    开发区实验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550人。初中一年级招收开发区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毕业且符合开发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具体招生条件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照小学一年级执行。(记者曾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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