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1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15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于莆田行政区域内的山体规划、保护、利用、监督管理等活动。规划方面,将城镇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干流一重山、重要交通沿线两侧一重山、重要海岸线一侧一重山等9种情形范围内的山体列入重点保护名录,实行重点保护。保护方面,严格规范山体的开发建设,加强农作物耕种和森林资源管理,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监督方面,在建立市、县(区)、镇(街)三级山长制的基础上,还通过联动机制、监测应急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分工。(记者 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