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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地)即交证 莆田市推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工作

    时间:2021-04-23 22:56:16  来源:台海网  作者:

      我市通过部门联动、靠前服务、简化流程、信息共享,为提出申请的开发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的同时颁发不动产权证

      台海网4月20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3月27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商品房开发项目“交房(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据悉,“交房(地)即交证”即我市通过部门联动、靠前服务、简化流程、信息共享,为提出申请的开发企业和群众在交地、交房的同时颁发不动产权证。

      交地即交证流程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受理收集办证相关材料及信息,对权属无异议、原土地权利证书已注销、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到位的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

      交房即交证流程为:在全市范围内新建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竣工验收前,可自愿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交房即发证”服务。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联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相关税费缴纳到位后,在开发企业向购房人交房的当天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该措施的实施,将降低企业成本,维护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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