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6日讯 据海峡导报大泉州报道,近日,南安警方在“飓风肃毒”行动中查处一起非法贩卖“止咳水”案件,2名涉嫌非法贩卖“止咳水”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名多次购买滥用“止咳水”的违法嫌疑人被行政处罚。
南安警方提醒,自2015年5 月1 日起,我国已将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这意味着, “止咳水”属于毒品范畴,行为人非法贩卖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水”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借贷纠纷来报案,手发抖现端倪
7月22日早上10时许,29岁的南安人黄某带着父亲一起到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求助。
黄某说,大约在一个月前,自己背着父亲,偷偷将他的小车作为担保,到抵押公司借了两万元,但债款到期后,自己却无力偿还,于是父亲的车就被抵押公司给开走了。
当黄某父子得知,这类借贷纠纷属于法院管辖后,两人就准备离开,可是这时,黄某的一个小细节,引起了派出所副所长陈国兴的注意。
陈国兴发现,黄某的手一直在发抖,而且脸色苍白,情绪不大稳定。凭借多年经验,陈国兴怀疑黄某有吸毒嫌疑。
民警对黄某进行了尿检,结果呈阳性。黄某承认,自己平时常滥喝“止咳水”,并且已经有三四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