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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人举报这项违法行为 单次最高奖励50万元!

    时间:2017-08-25 17:06:19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8月25日讯 据漳视新闻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8月2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了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决定对举报者最高奖励50万元。

    具 体 内 容

    据了解,这次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对2013年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后的。

    有奖举报范围包括:

    1、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

    2、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

    3、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

    3、举报情况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

    举报如下重大线索,原则上奖励不少于30万元:

    1、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2、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3、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

    4、其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

    PS.根据《办法》,奖励金额由各省级食药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涉案货值或者罚没金额确定,原则上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不过,要提醒的是,鼓励奖励的同时,也严厉打击虚假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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