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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市出台举措服务驻泉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时间:2017-08-31 16:50:3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作者:

      解决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台海网8月31日讯 据人民网福建频道报道 近日,泉州市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服务驻泉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双拥工作优势,按照“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全力服从服务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工作需要。

      《通知》强调,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双拥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一要加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力度。按照中央“四个放宽”的规定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对任职满最低年限的正团级领导职务军转干部,按不低于当年同类军转干部接收总数的50%比例安排正处级非领导或副处级领导职务,副团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尽量安置到市直及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在保持营级及营级以下和技术级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比例不低于65%(含参公比例不低于85%)的基础上,提高上述军转干部安置到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例,营级及营级以下军转干部尽量不安置到偏远乡镇工作。

      二要拓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渠道。随军前属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的原则,按照公务员调任、转任有关规定接收安置;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的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时,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事业单位也可按规定通过直接考核聘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随军家属;随军前属国有企业在册在岗人员的随军家属,符合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条件参加报考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不得安排随军家属下岗。未就业的随军家属,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发放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三要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困难。对军人子女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根据军人申报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就读。2017年至2020年(军改期间),因部队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各级教育部门必须做好军人子女的入学、转学工作。

      四要解决好驻泉部队干部住房困难。驻泉部队官兵有住房保障需求的,直接向辖区住建部门上报需求,各级住建部门根据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情况,结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现役军人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

      五要全面做好烈士遗属抚慰工作。募集消防官兵慈善救助基金,用于解决消防支队官兵伤亡、病残造成家庭生活医疗等实际困难;每年国庆节前后,对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全员走访慰问。

      《通知》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驻泉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需求,认真做好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认真协助驻泉部队某综合训练场建设;督促做好军地土地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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