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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网约车运营不能再"任性" 元旦起实施新政

    时间:2017-11-16 15:21:51  来源:大庆网  作者:肖瑶

      东北网11月16日讯 近年来,使用网络预约出租车成为一种流行的出行方式,作为新兴的服务形式,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市场监管,网约车市场存在着无序竞争,车辆、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为规范大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大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经营者、车辆、驾驶员条件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按照细则,网约车经营者要求为:网约车经营者是网约车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和责任主体,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社会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在大庆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取得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大庆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除向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平台公司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认定材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8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车辆统一要求为: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符合网约车条件的车辆,需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出租客运”,不设置网约车专用牌照号段。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驾驶员要求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考试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网约车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网约车经营者向辖区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完成报备注册后,方可上岗服务。

      按照细则,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业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应当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站点候客;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不得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将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庆市网约车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由有关执法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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