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意见》出台。我市实施生态要素补偿和综合性补偿。据悉,补偿区域面积之大、比例之高,居全国城市领先地位。
《意见》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成本共担、效益共享;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多方并举、合作共治”的原则,以《武汉都市发展区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和《武汉市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所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为范围,实施生态要素补偿和综合性补偿。在《长江武汉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的基础上,生态要素进一步广覆盖。
据悉,通过市区共同分担、责任系数和综合性补偿系数等制度设计,保障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面积占比大、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地区享受到更多的财政补偿,促进了区域间的横向补偿。此外,《意见》中进一步规范了补偿标准及资金使用,保障了全市生态补偿资金科学性合理性。
该《意见》对保障我市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化大武汉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实施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管护并逐步改善提升,生态补偿工作将实现新的跨越,为国内同类城市生态补偿提供良好示范。(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周钢)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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