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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信银行扬州违法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

    时间:2017-11-14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信银行扬州分行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被中国银监会扬州监管分局罚款五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扬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扬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勇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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