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今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苏树德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170万元。取消苏树德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苏树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苏树德
单位
名称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守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苏树德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170万元。取消苏树德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广西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