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 中国银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河南银监局商丘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商银监罚决字[2018]1号)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及贴现业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建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河南银监局商丘分局决定对其罚款40万元。
河南银监局商丘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商银监罚决字〔2018〕1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进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及贴现业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建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票据法》第十条第一款,《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第二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商丘银监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3日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