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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5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广东富城食品工业等

    时间:2018-02-09 16:45:2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中国网财经2月9日讯 昨日,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布了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本次抽检4类食品547批次样品。其中,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1批次,不合格2批次;罐头101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98批次,合格352批次,不合格46批次。

      以下为部分不合格食品情况:

      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香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63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超标。

      广东富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青豆(生产日期/批号:2016-8-23),菌落总数检出值不合格。

      临沂市乐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罐头(梨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17年07月1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普宁市梅塘桂金红食品厂生产的糖水杨梅罐头(生产日期/批号:P20170610),苋菜红检出值为0.00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枣阳市龙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柑橘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2),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出值超标。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39 g/kg。标准规定为≤65g/kg。

      吉安文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野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7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吉安县回家吃饭食尚餐厅的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3.3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吉安县庐陵水乡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70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江西洪客隆百货投资有限公司红角洲分公司的去头虾仁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08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青山湖区朝天门火锅京东店的冻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新干县乡镇厨房大酒店的干黄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3.8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永丰县春风十里主题餐厅的野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66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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