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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港财务公司投资业务管理违法违规

    时间:2018-02-13 00:0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财务公司”)存在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增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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