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广州银行中山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黎垣华、梁倩瑜对前述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山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黎垣华、梁倩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黎垣华、梁倩瑜
单位
名称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杰(代为履职)
案由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黎垣华、梁倩瑜对前述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广州银行中山分行罚款20万元;
对黎垣华给予警告;
对梁倩瑜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