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4日讯 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防城港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存在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贴现资金回流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防城港银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防城港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防港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
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桂林银行防城港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季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贴现资金回流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防城港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