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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柏堡龙涉嫌欺诈上市被处罚 实控人变更可能利好投资者索赔

    时间:2021-11-05 18:21:29  来源:中华网财经  作者:

    ST柏龙(柏堡龙)002776,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前几天还公告因涉嫌财务造假将被证监会顶格处罚,11月3日就发布了一则利好消息,宣告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9%股份委托给中泰集团,全称是“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是合法合规地化解ST柏龙资产债务风险问题、维持其生产经营稳定等各项工作。

    而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二者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1.06%、8.94%。这意味着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之后,ST柏龙的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新疆国资委了。

    市场对此作出了积极反应,11月3日、4日ST柏龙股价已经连续两个涨停,为3.68元/股。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新疆国资委介入有助于帮助解决ST柏龙走出困境,也对后续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构成利好。

    但是,臧小丽律师认为,《表决权委托协议》能否妥善履行完毕,有待观察。因为根据双方的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为3年,甲方中泰集团拥有单方解除权,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一、乙方(指陈伟雄、陈娜娜夫妻二人)、上市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导致上市公司存在退市、大额民事赔偿风险或上市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满足再融资条件或无法进行再融资的;二、乙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被强制平仓或因其他司法程序被强制执行的;三、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四、上市公司因权利人主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多种情形。

    在臧小丽律师看来,目前ST柏龙的违规担保风险并未解除,且《表决权委托协议》并未对民事赔偿的具体金额作为明确说明,何为“大额民事赔偿”?中泰集团的单方解除权条款,对《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尚存不确定性因素。

    而ST柏龙之所以存在投资者索赔诉讼风险,是因为涉嫌欺诈上市、财务造假事件。

    2021年10月30日,ST柏龙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中国证监会查明,柏堡龙涉嫌财务造假,而且造假始于IPO申报文件,也就是说柏堡龙是从上市开始就财务造假了。

    具体说来,证监会认为,柏堡龙涉嫌违法事实有三项:

    (一)柏堡龙2015年上市文件《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文件、以及相关年报中的财务数据均有虚假记载。

    财务舞弊方式之一: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2013年至2018年,柏堡龙通过虚构与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服装设计、生产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2.7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4.1亿元。其中:在柏堡龙上市之前的2013年虚增利润总额4785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0.47%;2014年虚增利润总额6328万元,占柏堡龙当年利润总额50.83%。

    2015年完成上市之后,柏堡龙继续通过虚增收入虚增利润,且又继续造假了四年,其中最严重的是上市首年2015年,柏堡龙在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9616.4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68.25%!

    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报告期2012年至2014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报告期2013年至2016年1-9月)、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中都存在虚假记载。

    财务舞弊方式之二:涉嫌虚假记载银行存款

    柏堡龙通过伪造入帐单、资金进出不入账等方式,虚假记载银行存款,其中2012年年末虚假记载银行存款7417.74万元,2013年年末虚假记载银行存款1.05亿元,2014年年末虚假记载银行存款2.28亿元……至2019年年末,柏堡龙虚假记载银行存款金额高达10.97亿元,占柏堡龙对应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4.93%!

    (二)柏堡龙涉嫌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柏堡龙子公司的在建工程-深圳柏堡龙衣全球项目累计预付工程款3.3亿元,其中2017年支付1.1亿元,2018年支付2.2亿元(募集资金)。上述预付工程款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均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上述累计预付工程款3.3亿元中2.835亿元最终转入给柏堡龙所控制使用的银行账户,用于柏堡龙体外资金循环等用途。柏堡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柏堡龙涉嫌隐瞒对外担保且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

    柏堡龙于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以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33笔,担保金额合计11亿元。截至2021年4月底,已解除担保责任7.5亿元,尚余担保金额3.5亿元。

    2018年度,柏堡龙违规担保事项7笔,担保金额2.9亿元;2019年度,违规担保事项14笔,担保金额4.2亿元;2020年度,违规担保事项12笔,担保金额3.9亿元。

    证监会依据2015年新《证券法》对柏堡龙拟处顶格一千万罚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拟各被罚款500万元,并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指出,受损的柏堡龙投资者有权起诉索赔。

    臧小丽律师将柏堡龙(ST柏龙,002776)可索赔范围暂定两段,投资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加:

    可索赔范围之一:凡在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之间买入柏堡龙002776股票,并且在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可索赔范围之二:凡在2015年6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之间买入柏堡龙002776股票,并且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待处罚决定书正式落地,索赔诉讼即可启动。

    投资者参与索赔资料准备清单

    1、买卖柏堡龙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打印从第一笔买入柏堡龙至今的全部交易;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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