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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鸿日达回复首轮问询 实控人境外设立公司未办理登记 深交所追问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时间:2021-11-05 18:22:12  来源:中华网财经  作者:

    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日前,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日达”)回复创业板首轮审核问询。

    鸿日达主要从事精密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及其周边产品、智能穿戴设备、电脑等 3C 领域。

    在业绩方面,2021年上半年,鸿日达营收为2.91亿元,净利润为2435万元。报告期内,鸿日达连接器产品主要为卡类连接器、I/O 连接器、耳机连接器、 电池连接器及其他连接器,广泛应用于多种类型的手机,耳机、数据线等手机周 边产品,电脑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

    鸿日达前五大客户分别是闻泰、传音控股、天珑科技、华勤和小米,这五大客户为其2021年上半年营收贡献48.75%。

    鸿日达回复首轮问询 实控人境外设立公司未办理登记 深交所追问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证监会网站11月1日刊登的《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了主要问询问题。在创业板问询中,深交所主要关注成本与供应商、收入、客户、毛利率、研发能力、行政处罚、对赌协议、可比公司、劳动协议等共计20个问题。

    实际控制人王玉田曾在萨摩亚先后注册成立恩港有限公司和鸿日达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境外设立公司时未办理登记,王玉田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在萨摩亚注册成立,王玉田被外管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处罚的原因,该项情形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鸿日达回复,根据王玉田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王玉田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其境外直接投资所需外汇应经所在地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综上,上述公司在萨摩亚注册成立,王玉田未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处罚,系因王玉田的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张家界市。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出具的《询证意见复函》,王玉田“在境外分别投资恩港有限公司和鸿日达集团有限公司时,未在我局办理外汇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王玉田上述违规行为主要是对我国外汇管理政策不清楚,并非故意逃避外汇监管,而且王玉田主动配合调查,愿意接受行政处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王玉田前述一般程序性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 1 万元罚款。”综上,王玉田前述违规行为属于一般程序性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3 项尚未完结的诉讼及仲裁,公开信息查询发行人存在 31 条法院立案信息。 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涉及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影响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的稳定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纠纷情况。 

    鸿日达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部分供应商因货款支付进度分歧、供应商供货品质纠纷等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形。对于根据判决支付的货款,发行人按应付账款支付做会计处理,其中对于昆山华尔仕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判决支付的货款,由于昆山华尔仕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公司实际未使用,对于支付的款项公司记入营业外支出。上述供应商中,广德维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巨柏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钢鼎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业务合作规模较大,发行人已支付相应货款。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成熟的供应商体系,主要材料采购均有多家供应商可供业务合作,与个别供应商的诉讼不会影响发行人供应商稳定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诉讼案件资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诉讼案件情况证明及明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网站进行检索,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重大诉讼及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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